山东济宁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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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年,我县承担了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工作参考指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编制了《梁山县****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家饲料化利用的收储运实施主体,其中*家实施主体因为规划等原因,自愿放弃实施项目。现在需要重新遴选一家饲料化利用的收储运实施主体,遴选对象范围、条件与《梁山县****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一致。申报要求*、主体申报。具备条件的申报主体填写申请表(附件*),根据评分细则(附件*)附证明材料,按照装订目录(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复印件需加盖主体公章)报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咨询电话:*******)。申报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点前,逾期不予受理。*、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申报主体申报资料和生产、加工现场进行考评。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项目承接服务主体(直接根据主体申报材料完整性确定)。 *、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相关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签订合同。公示期满后,县农业农村局与最终确定的承接主体签订服务合同,明确项目要求、质量、完成时限及服务的内容等要求。 附件:*、梁山县****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 *、梁山县****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主体遴选评分细则 *、装订目录附件* 梁山县****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主体名称法人代表地点成立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经营范围技术模式申请内容:申请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村(社区)意见: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乡镇意见: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饲料化项目主体遴选评分细则申报主体:序号类别基础分评分标准得分备注*基础条件*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或登记,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对公银行账号。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银行信用良好,无违法行为及失信记录。银行信用证明(一票否决)***当地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村委会证明**土地可以用于建设证明(土地性质证明)自然资源部门土地证明*硬件条件**企业可用于建设设施土地面积:**亩以上(含)**分;**亩以上(含)**分;**亩以上(含)**分;**亩以下不得分。租赁协议(村委会证明)*发展规划**建设投资计划投资不低于***万元总得分: 评审专家: 日期: 年 月 日****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饲料化项目主体遴选评分细则申报主体:序号类别基础分评分标准得分备注*基础条件*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或登记,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对公银行账号。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银行信用良好,无违法行为及失信记录。银行信用证明(一票否决)***当地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村委会证明**扩建部分土地可以用于建设证明(土地性质证明)自然资源部门土地证明*硬件条件**现有大棚面积*万平方以上(含)**分;*万平方以上(含)**分;*万平方以上(含)**分;*万平方以下**分)租赁协议(村委会证明)、现场查勘*发展规划**建设投资计划当年改(扩)建投资不低于***万元总得分: 评审专家: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装订目录*、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银行征信证明;*、良好的社会信誉证明(村级证明);*、相关土地证明;(建设类项目提供)销售合同、台帐、票据、纳税证明等证明生产量或利用量的支撑材料;*、土地租赁协议或证明;(基料化项目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材料;(肥料化项目提供)*、设施面积证明材料;(基料化项目提供)现有办公、设施证明材料;(肥料化项目提供)**、投资计划或投资概算明细;(建设类项目提供) **、其他需补充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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