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贤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信息2012—103—有关奉贤区中心医院开办费(后勤物资)-食堂配套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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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号令),******受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委托,为上海市奉贤区中心医院开办费(后勤物资)-食堂配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本项目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概况(一)采购编号:W**-***(二)项目名称:上海市奉贤区中心医院开办费(后勤物资)-食堂配套(三)采购内容及数量:食堂配套设备等一批(四)预算金额:***万元二、投标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cn或***.******.***.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具有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上海市燃气器具销售产品备案通知书》;*、 具有ISO****:****系列质量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当年年检有效印鉴);*、税务登记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上海市燃气器具销售产品备案通知书》;*、ISO****:****系列质量认证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A*纸装订成册,提供一份),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招标代理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投标人的资格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四、报名时间、地点(一)报名时间:****年*月**日 上午*:**-**:**,下午*:**-*:**(北京时间)(二)报名地点: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号丽洲大厦**楼(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三)发售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元,发售时间另行通知,售后不退。(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年* 月**日上午*:**(北京时间)(五)开标地点: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号丽洲大厦**楼(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五、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奉贤区中心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上海市五角场淞沪路**号平盛大厦***室联 系 人:刘岱宗、王侃倩联系电话:***-*************、****传 真:***-********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号丽洲大厦**楼联 系 人:陈燕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标书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