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桐土告字[2024]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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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公告桐土告字[****]**号经桐乡市人民政府批准,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以挂牌方式出让*幅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序号地块编号土地坐落用途出让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起始价(万元)每次增幅 (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出让年限*桐乡市屠甸镇****-**地块桐乡市屠甸镇东新路西侧,石泾路南侧,山门街东侧。二类城镇住宅、零售商业、旅馆、餐饮、娱乐用地***.******.***.**不大于**%不小于**%************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年;零售商业、旅馆、餐饮、娱乐用地**年备注:*、受让方(非本市企业)必须在桐乡市成立全资企业(须为竞买人全额******),土地受让人如需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应具备相应开发资质条件。出让人可以根据挂牌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本项目带方案出让,受让人必须按照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技术审查意见表(编号:TXPM*******)实施;*、地块总计容面积: *****.**㎡≤总计容建筑面积≤*****.**㎡,其中*****㎡≤零售商业计容建筑面积≤*****㎡,****㎡≤旅馆计容建筑面积≤****㎡,****㎡≤餐饮计容建筑面积≤****㎡,****㎡≤娱乐计容建筑面积≤****㎡;*、土地受让方竞得土地、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须与桐******签订《桐乡市屠甸镇****-**地块项目开发建设实施协议》(见附件),凭土地成交确认书、《桐乡市屠甸镇****-**地块项目开发建设实施协议》与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桐乡市屠甸镇****-**地块项目开发建设实施协议》由桐乡市屠甸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地块具体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⑴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⑵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尚未全额支付的;⑶存在闲置土地,且闲置土地未通过竣工复核验收的;⑷被列入桐乡市土地市场黑名单者,禁止其参与新的土地竞买,因竞买资格后审而竞得土地的,成交结果确认无效。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四、本次挂牌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进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五、出让时间安排(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二)挂牌时间:桐乡市屠甸镇****-**地块挂牌起始时间:****年**月**日*:**时,挂牌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六、出让金缴付时间:****年**月**日前全额缴清。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八、申请方式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详见须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九、联系方式(一)现场咨询: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乡市康民东路**号*号楼*楼西厅),联系电话:****-********、********;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下午**:**-**:**;联系人:沈女士(二)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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