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体系建设监测设备项目征求意见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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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号)采购人: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采购项目: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体系建设监测设备项目征求意见编号:**号征求意见函发布日期:****年*月**日征求意见截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时,接到供应商*反馈意见,具体内容如下:本项目主要针对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设备,其中环境空气颗粒物自动监测仪PM*.*与PM**的监测设备的方法是采用微震荡天平法,符合国家环保部的要求,目前该方******的型号为TEOM ****的仪器符合要求,我们承认该款仪器性能的优越,能更好的满足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建设需求。但是实质商务需求第*项:本项目不分包采购。由于技术需求中环境空气颗粒物自动监测仪PM*.*与PM**的监测设备具有排他性,如果本项目不分包采购,商务要求也具有排他性。目前该项目把环境空气颗粒物自动监测仪PM*.*与PM**的监测设备与其余设备采购均已打包在一起,在目前微震荡天平法******的情况下,会限制国内其他有空气子站集成能力并能提供符合标书要求(除微量震荡天平法测环境空气颗粒物自动监测仪PM*.*与PM**的监测设备)的设备厂商参与该项目中其他设备和服务投标,此种做法有失公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是诸多检测项目的集成,环境空气颗粒物自动监测仪PM*.*与PM**的监测设备分包采购不会影响系统的完整性,也不会影响监测数据准确性、可比性。本中心于征求意见截止日后一个工作日内将以上意见转交采购人,在三个工作日内将采购人回复意见上网公示,并请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技术需求。本中心将以修改后的项目需求实施本项目采购。意见反馈受理部门:信息资源部联系电话:***-********意见反馈回复部门:招标部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