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锦州市黑山县新立屯镇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武圣街、胜利中路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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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锦州市黑山县新立屯镇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武圣街、胜利中路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发布时间:****/*/*】【我要打印】【关闭】锦州市黑山县新立屯镇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武圣街、胜利中路道路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X*********)
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
锦州市黑山县新立屯镇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武圣街、胜利中路道路工程)(招标项目编号:*****************X*********),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锦州市黑山县新立屯镇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武圣街、胜利中路道路工程)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分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辽*********.******.***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张利平[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张东宁[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辽******    于欣欣[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响应情况*******[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辽******[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 日内作 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
四、管理地区
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地区为锦州市黑山县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黑山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山县新立屯镇人民政府
地 址:黑山县新立屯镇
邮 编:*******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南东里宝地城C区**-*号 工商银行楼上*楼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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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