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甘南2024年08月02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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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号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地点批准日期批准文号原文链接*路桥四公司卓合高速沥青拌合站、水稳拌合站、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场站位于甘南州临潭县羊永镇李岗村;*#场站位于甘南州临潭县长川乡敏家咀村****年**月**日州环审批〔****〕**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