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内蒙古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升级维护公路路政联网管理系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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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升级维护公路路政联网管理系统公示公示时间:****年*月 日—*月 日一、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二、项目名称:公路路政联网管理系统升级维护三、项目组织类型:单一来源采购四、资金来源:预算内经费五、采购项目概况拟定采购商:大连华******采购预算:**万元人民币六、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年,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我单位顺利地将原公路养路费联网征收管理系统升级改造为公路路政超限运输许可联网管理系统,目前运行良好。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现拟对公路路政超限运输许可联网管理系统进行延续开发,增加公路赔补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功能模块,考虑到是软件升级维护项目,且原公路养路费联网征收管理系统和公路路政超限运输许可联网管理系统均由大连华******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中标承担,为便于系统研发及维护(维护范围为自治区中心机房及全区***个旗县终端机房全部硬件设备和应用软件,所有费用采取包干方式,不再另行增加),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完成。七、其它事项: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提出异议,超出期限的异议将不予受理。质疑及投诉电话: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人:窦振宇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联系人:田帅斌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的可能。对无效质疑将不予答复,对无效投诉,自治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