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南康市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大余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电脑及空调项目(项目编号:NKHY2012-DY-X013/1)询价文件的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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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余县政府采购办批复,南******受大余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对电脑及空调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经采购人确认,现对****年*月**日发布的询价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一、 变更事项*原询价文件为:第一章、招标书: 一、招标邀请(五)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所投货物须取得货物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现变更为:第一章、招标书 一、招标邀请(五)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此变更公告为《询价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