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南通市市政设施管理处道路维修工程车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函[NTZC20120207(DY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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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下称采购中心)对以下项目拟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现邀请单一来源供应商******对项目进行谈判。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市政设施管理处道路维修工程车二、项目编号:NTZC********(DY***)三、项目预算:**.*万元四、项目需求:详见南通市市政设施管理处道路维修工程车项目【编号:NTZC********(JT***)】谈判文件五、供应商资格要求:*、根据采购中心《关于新供应商登记暨征集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的公告》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点击注册)。六、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谈判文件接收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年*月**日**:**;*、谈判地点:南通市跃龙路**号国际大厦*层***室;*、谈判联系人:邱伟电话:(****)********。七、供应商谈判时需携带的材料*、填写的报名登记表(请在南通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供应商简况、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近*年来与本项目相似的成功案例(签订销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原件备查);*、实施计划与服务承诺(加盖公章);*、详细的报价依据(产品样本、成功案例等)和报价(含清单)(加盖公章)。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牢固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八、谈判原则供应商参加谈判时,不按本邀请函第七点要求提供齐全谈判材料的,将被拒绝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谈判小组查验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谈判文件响应采购需求程度及偏差程度。谈判小组应遵循物有所值和价格合理的原则商定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然后集中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谈判,供应商第一次报价超项目预算的不予接收,谈判报价原则上不超过*次,超出商定的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本次谈判予以终止。谈判成功后由谈判小组出具成交报告。九、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中心向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合同签订成交通知书发出*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采购单位、供应商、财政局采购处、采购中心各一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十一、验收与付款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邀请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款项的依据。并按规定和约定的时间及时支付货款。十二、费用*、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谈判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采购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