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河南省嵩县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和《遗留固体废渣无害化处置规划》采购项目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嵩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嵩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编制《嵩县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和《嵩县遗留固体废渣无害化处置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采购编号:嵩财购[****]***号二、采购项目:河南省嵩县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和《遗留固体废渣无害化处置规划》采购项目:三、资质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乙级以上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年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作业绩。*、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四、报名须知:符合上列条件的投标人持本项目产品的生产商授权书、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简介、业绩简介等有关证件、证明资料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于** ** 年 * 月 **日起至** ** 年 *月** 日**:**前(节假日除外)到嵩县财政局***、***房间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投标,逾期不予受理。五、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乔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