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史河校区电动自行车棚建设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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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AT************二、项目名称: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史河校区电动自行车棚建设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龙泉中路城关粮站住宅楼*幢***室成交金额:¥*****.**(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史河校区电动自行车棚建设施工范围:根据学院总体工作部署,为满足学院师生电动自行车辆停放需求,现拟在史河校区江园、淮园增建两处电动自行车棚。详见采购需求。施工工期:开工之日起 ** 个日历天五、评审专家名单:胡海宁、黄其华、胡伟华。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合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合价服[****]***号)收费标准下浮**%,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收费上限每包不超过贰万元,工程类项目收费上限每包不超过叁万元,不满叁仟元按照叁仟元收取。金额:¥****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安徽大学江淮学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史河路*号联系方式:许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安天******地 址:合肥市祁门路****号安徽国贸大厦****室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金晶、张飞电 话:****-********/***********、****-********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