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涡阳县财政局关于涡阳县中医院智慧煎药室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二次投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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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文本一、项目编号:BZGY****CGQT***二、项目名称:涡阳县中医院智慧煎药室一批设备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序号当事人当事人地址*******合肥市瑶海区站前路北浙江商贸城D****投诉人:项******地 址: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光武湖滨南路欧贝莎国际商城**号楼*楼被投诉人:涡阳县中医院地 址:亳州市中医院闸北镇闸北路与雷古路交叉口东南方向相关供应商:******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站前路北浙江商贸城D****四、基本情况本项目采购方式为询价(项目编号:BZGY****CGQT***号),****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本项目于****年*月**日开评标,经询价小组评审,推荐******为涡阳县中医院智慧煎药室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标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投诉人于****年*月*日向被投诉人涡阳县中医院及******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正式提起投诉。投诉人请求调查取证,废除******的中标资格,并依据******进行重新评审。五、处理依据及结果*、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处理结果:本项目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