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关于对评标委员韩东亮、张凤梅、王建杰、孙继经、刘辉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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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接《林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住建函〔****〕**号)《关于林州市职业教育中心提升改造项目评标专家行政处罚的函》:****年*月*日,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林州市职业教育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开、评标工作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在技术标、信誉标评审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技术标、信誉标赋分错误。后经原评标委员会复议评审后予以更改,造成评标结果改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考评暂行办法》的规定,给予张凤梅、王建杰、孙继经*名评标专家作出暂停评标专家资格三个月的处理决定;给予韩东亮作出暂停评标专家资格六个月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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