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西安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曲江•华著中城项目建设项目环评信息(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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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华著中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按照环发【****】**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项目名称:曲江华著中城项目建设性质:新建工程工程地理位置:项目拟建地位于曲江新区雁曲五路以北项目概要:项目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幼儿园等。项目总投资约**.*亿元。已取得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关于曲江华著中城项目备案确认的通知》(西曲江发【****】***号)。二、工程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工程施工期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特征是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弃土、建筑垃圾等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它们对环境空气、声环境等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项目在建设期须做好防尘、降噪工作,同时及时处置固体废物,严格执行西安市关于控制施工工地扬尘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工程运营期环境影响①空气环境影响预测本项目的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幼儿园食堂产生的油烟等,将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幼儿园食堂产生的废气经集中式排烟道由楼顶排放;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通过设置排气口等环保措施进行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②水环境影响预测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为入住人员及幼儿园老师和学生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幼儿园食堂废水,水质较为简单,无特殊的污染因子,食堂废水经隔油装置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北石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环评建议本项目预留市政中水接口,中水来源由西安市曲江新区统一解决,回用中水用于本项目绿化、景观、浇洒道路用水等。③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与废油脂等。生活垃圾的主要特点为有毒有害成分较少,有机物含量高,易腐物含量高且随季节变化大;废油脂经由环保部门认定的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处理后的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较小。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项目停车场排放的汽车尾气排烟口宜设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排气口应远离进气口,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尽量分散设置,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幼儿园食堂安装去除效率≥**%的油烟净化装置,废气经集中式专用排烟道由楼顶排放,可确保油烟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油烟排放浓度标准为*mg/m*)。(*)废水:建设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水水质动植物油达到GB****-****《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CJ***-****《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要求后进入市政管网,然后进入北石桥污水处理厂。(*)噪声:进行合理布局,重视平面布置,将水泵房、发电机房均置于地下,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坡道部位应加筑隔声防护墙和防雨顶棚,防止出入地下车库的车辆噪声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对食堂废气的排烟管道,在排烟管道采取外层包一层吸声棉材料的措施,在风机的进出口各加一段消音管道消除气体出风机的摩擦声音后的措施,在油烟净化器、油烟风机和风管的接口处安装减震垫,减少机器运转震动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本项目建成后拟对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设置封闭垃圾桶若干个,定期送至西安市指定的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油脂应定期交由环保部门认定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态:项目建设后通过种植树木等绿化措施进行生态补偿。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为非生产性建设项目,“三废”排放量较少,废气、废水排放符合国家的相关排放标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采取的措施可行,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该项目是可行的。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对象主要是曲江华著中城项目所在地或与工程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征求以下意见:(*)是否知道“曲江华著中城”建设项目?(*)本项目拟建地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有哪些?(*)本项目的建设对工作、生活影响如何?(*)本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有哪些?(*)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生活环境及生态环境是否有促进作用?(*)对本项目建设态度是什么?(*)从环保的角度考虑,认为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公示期内,关心本项目的公众可以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报告书简本,如有不详尽之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电话、E-mail、信件、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八、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西******地址: 西安曲江新区雁塔南路*号 邮编: ******联系人: 章女士 电话:***-******** 电子邮箱:********@qq.com环评单位:陕西******地址: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号 邮编:******联系人:焦先生 电话:***-******** E-mail:*********@qq.com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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