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依法撤销太康县舒屯商砼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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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我局******采用告知承诺制申请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进行审核后予以核准公布。****年*月,我局接到《太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依法撤销太康县马头镇舒屯搅拌站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请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条、第**条、第**条规定等规定,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员******资质申报情况进行复查。经查,******,位于马头镇舒屯村,法人代表:李华伟,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证书编号:D*********,有效期至****年*月**日,******在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时资料齐全,但根据《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撤销环评文件批复的决定》《太康县马头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太马政罚字【****】***号),该企业资质申报时所提供的******年产**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号为:周环审【****】**号)和太康县马头镇人民政府关于********亩建设用地的批复(马政【****】**号文件),存在基础资料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现决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予以撤销,并将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被撤销资质企业自资质被撤销之日起*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进行核查。联系电话:****-*******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