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固镇县总工会开展2024年金秋助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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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救助对象
    (一)在工会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家庭在校生;
(二)各级工会常态化送温暖帮扶慰问的职工家庭在校生,包括受今年旱情汛情等影响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三)在城市上学的困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困难农民工家庭在校生;
(四)各级工会根据工作实际确定的其他助学对象。
二、救助标准
今年新考入和已就读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大专)的困难 职工子女,符合深度困难职工家庭档案的,给予资助**个月城市低保标准;符合相对困难职工家庭档案的,给予资助*个月城 市低保标准。
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就学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生活困难但不符合建档条件(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倍当地低保标准)的,按照不超过****元/人的标准发放助学金(送温暖资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子女在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留学的。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存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故意隐 瞒家庭真实收入及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证明 的家庭;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人员,无正当 理由拒绝就业的;故意采取其他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无经 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
*.县总工会结合当地实际认定的其他情形。
军校生、国家公费师范生、研究生、国际生等不在工会金秋 助学活动资助范围内。申报政府及其他社会组织助学救助的,工 会金秋助学活动不予重复资助。
  三、救助程序
(一)申请
*.已在档困难职工
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可向职工本人所在单位和社区 (街道)工会提出申请,填写相应助学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所需 证明材料:家庭子女:提供录取通知书及学费标准; 已就读的还需提供本人上学年各科成绩单或成绩截图。
*.新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录取通知书及学费标准;其他材料参照《蚌埠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实施办法(试行)》(蚌 工办〔****〕**号)有关要求提供相关家庭困难材料。
*.不符合建档条件但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提供录取通 知书及学费标准;本人、配偶及子女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家 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致困支出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残疾 证、工伤认定书、低保证、失业证等)。
(二)审核
*.基层单位工会初审。乡镇(街道、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基 层工会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走访调查,了解核实困难职工家庭 收入和致困原因,填写《困难职工家庭走访调查表》。对符合条 件的签具初审意见盖章,将相关申报材料上报县总工会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县总工会审核。县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门对基层工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困难职工隶属关系,由县总工会权益保障部提出审批意见,对建档存疑的要做到走访核查全覆盖。
(三)信息比对和公示
对拟建档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信息比对及审核。
经审核符合资助条件的(包含建档和非建档),由各级工会主席办公会或党组会议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予以资助。
(四)资金发放
助学资金实行银行卡实名打卡发放,直接支付到受助职工个人账户,确保助学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
联系人:周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