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荣昌重庆市荣昌区大清流河三拱桥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标)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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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大清流河三拱桥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标)
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重庆市荣昌区大清流河三拱桥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标)”质疑内容答复如下:
质疑一:经过勘察现场听你们本地人说,沿线河道两边的施工范围内的土地都没落实到位,而且快到秋收了,工期问题是一个大问题呀。施工红线范围内的地都没落实好,怎么就开始招标了呢?
答:本项目已由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审[****]*号批准建设,已获得工程立项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及工程总投资概算批复,施工范围内土地已落实,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质疑二:*、清单**项,格宾镇脚***元、清单**项大块石挤淤块石(规格最短边尺寸不小于**cm)单价太低,这种要求的块石加格宾笼加运费加税费都是亏本生意,你们这么定价是贵单位资金不好吗?*、元宝枫、贴梗海棠、西府海棠、碧桃、旱伞草、美人蕉高度冠幅都有要求,单价只够买的成本,这个天气你们还要达到***%的成活率,请问贵方明确以上的问题实行的是什么定额,定额下浮的多少定的限价?
答:清单限价不作调整,请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定额参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
质疑三:请问灌区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有明确的业绩要求,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资料评审判定。
质疑四:一标段没有要求业绩,二标段要求****万河道治理业绩,这让私营企业怎么参与?是否故意排除投标单位?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且本项目招标文件业绩符合重庆市标准招标文件要求,不存在故意排除投标单位一说。
质疑五:我司成立于****年,成立不足三年,是否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财务要求提供。
质疑六:下浮**%中标啊?
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二、现将“重庆市荣昌区大清流河三拱桥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招标文件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本项目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招标人:重庆市荣昌区弘******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CQCF 重庆市荣昌区大清流河三拱桥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标限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