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岳阳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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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岳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并经岳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本市有关规定,对岳阳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潜在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机构的名称和地址采 购 人: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地 址:岳阳市金鄂中路***号代理机构名称:******地 址:岳阳市站前街道办事处四楼采购监管机构:岳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 址:岳阳市求索东路财政局四楼二、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方式、内容、预算*、项目名称: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编号:HXZB****-**-**、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预算: **.***万元。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叁级(含叁级)及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的售价*、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办公室(岳阳市站前街道办事处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凭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所有资料须开标时备齐原件供评委审查。*、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星期三)上午*:**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整;*、开标地点: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单位联系人:赫 杰 联系电话:***********代理机构联系人:王 力 联系电话:***********监管机构联系人:冯主任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