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道路客运企业经营许可逾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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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页替换区域 s正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天津市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企业进行公告。请逾期企业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月底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超期后,将对公告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进行注销。业户名称经营许可证
字号所属行
政区域初次发证
日期行业
类别经营范围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营运车辆数有效截止日******************南开区****/*/**道路旅客运输包车客运
(市内)********MA**L**R*******/*/********************红桥区****/*/**道路旅客运输包车客运
(市内)********MA**JLFH*N*****/*/******年*月*日!doctype!doctype附件 内容页替换区域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