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城北路工程建设项目融资建设承揽(第五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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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根据省人民政府第***号令及《江华县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设施项目代建承揽实施意见(试行)》及县委 、 政府有关会议精神, 经江发改字(****)**号文批准,现将 城北路网工程面向全社会 公开招标确定项目融资建设承揽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范围: 序 号 建设项目 名称 位置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投资预算 * 城北路网工程 县经开区 路基土石方、路面、下水道及绿化、亮化等配套工程 长度约****X** 约****万元(具体金额以江华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确定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二、基本要求: * 、项目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中标后确定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或公路建设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在近三年内从事过大型道路建设项目。 * 、投标人必须要有较强的融资能力,项目实施*个月内须协助招标人融资贷款授信*****万元人民币。 * 、投标人必须要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万元,报名时须将项目响应金人民币*** 万元划入招标人指定账号;投标人中标后须缴纳***万元履约保证金,同时项目响应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其余*OO万履约保证金在路面硬化完成后,绿化、亮化工程施工前缴纳。招标人在**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者项目响应金(无息退还)。 * 、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项目组织管理能力。 * 、签订代建合同后,该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他人,一经查出没收履约金和质量保证金,同时终止合同。 三、融资建设单位的确定: 有意投资代建的投标人经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经综合考察后,按照综合评分法,以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报名与登记 有意投标者请于 ****年*月**日至****年 *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湖南江华经济开发区区管委会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登记。 报名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政府五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黄 先生(手机):*********** 喻 先生(手机):*********** 传真:****-******* 江华瑶族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