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延庆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人民政府关于清除和处置僵尸车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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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西屯村二层白楼对面停放的红色群豪电动三轮车所有人: 你在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西屯村二层白楼对面停放的红色群豪电动三轮车,已经好久没有使用。请你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购买车辆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自行或委托他人到延庆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原西屯中学)主张权利,并接受调查。逾期无人主张权利且不自行清理车辆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法予以清理。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