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关于《鹿邑县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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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豫农文〔****〕***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年中央财政畜牧业发展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年中央财政畜牧业发展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鹿邑县****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对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拨打联系电话:****-*******。  鹿邑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关于印发《鹿邑县****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鹿邑县****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鹿邑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鹿邑县****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豫农文〔****〕***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年中央财政畜牧业发展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年中央财政畜牧业发展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县目标任务*.**万头能繁母猪良种补贴,发放精液*.*万瓶。****年上级下达我县补贴资金共计**万元。  二、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  县域内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受精的生猪养殖场(户)给予补助。  (二)补贴方式。鹿邑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确定供精单位,供精单位根据要求按照补贴后的价格向生猪养殖场(户)提供良种精液,定期根据核定配种情况向供精单位结算拨付补贴资金。  (三)补贴标准  按照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胎,每胎配种使用*份精液,每份精液**元测算,原则上每头能繁母猪每年补贴**元。  三、明确责任  (一)鹿邑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全县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和监管。对项目的各种资料、数据、档案等真实性负责。落实供精单位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确定供精单位及种公猪(标准参考附件*),明确精液价格,供精单位不得超过*家。供精单位情况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详见附表*);开展对基层技术人员和养殖场(户)开展技术培训;加强供精单位、人工授精技术员管理,指导供精单位填写猪精液发放、使用登记表(详见附表*);定期对农户进行核查,如实填写项目实施效果跟踪表(详见附表*),做好项目实施效果跟踪。及时协调财政部门做好项目补贴资金结算。  (二)供精单位  做好项目宣传,认真核查供精范围内养殖场(户)和能繁母猪存栏数量,按要求自行建立完善人工授精台账,台账内容应如实填写养殖场(户)姓名、人工授精的母猪数量以及养殖场户的签字、盖章(手印)等。按照精液需求组织生产和运送,确保猪精液数量和质量,并做好生产检验记录;精液产品包装加贴生猪良种补贴标签,注明种公猪品种、精液生产日期、活力水平等技术指标;项目实施结束后,供精单位应按照规定填写精液发放、使用登记表和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发放使用汇总表,报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并存档备案。项目实施完成后经财政部门、畜牧发展服务中心联合验收后,发放资金。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指导,确保效果。鹿邑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及时指导和掌握项目进展、猪精液生产使用、项目资金拨付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将视情节核减或取消其以后承担项目的任务数和资格。  (二)广送宣传,接受监督。鹿邑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按照“政策公开、农民自愿、先到先补、补完为止”的原则,做好项目实施。供精单位按方案要求,于方案公示结束后*日内向项目实施主体申请,按照《供精单位及种公猪选择标准》提供项目材料,经县财政部门、畜牧发展发展服务中心审核后,及时向社会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供精单位名单、种公猪耳号及精液价格,公开设立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鹿邑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监督电话****-*******)  (三)认真总结,按时上报。财政部门、鹿邑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对实施效果及时进行评估,认真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报上级农业农村部门。  附表:  *、选定种公猪及供精单位的有关标准  *、鹿邑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应单位情况备案表  *、鹿邑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猪精液发放、使用登记表  *、鹿邑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效果跟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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