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天河区民政局关于公开采购2024年天河区综合救助服务平台(穗救易·共助空间)试点建设及服务项目承接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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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救助服务平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民函〔****〕***号)《广州市民政局关于推进落实广州市社会救助服务站点项目的通知》(穗民〔****〕**号)和《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穗救易·共助空间”综合救助服务平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民〔****〕**号)等文件精神,为积极做好我区综合救助服务平台(穗救易·共助空间)试点建设工作,现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定*家符合资质的单位承接****年天河区综合救助服务平台(穗救易·共助空间)试点建设及服务项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年天河区综合救助服务平台(穗救易·共助空间)试点建设及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型:服务类 (三)项目报价: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万元整。报价为总价包干形式,即报价为完成项目服务内容的全包价(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工作所产生的费用)。若项目周期内实际产生的费用超过中标价,则由承接机构自行承担。 (四)项目承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五)项目内容:详见附件《****年天河区综合救助服务平台(穗救易·共助空间)试点建设及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以下简称《具体采购需求》)。 (六)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具体采购需求》。 二、承接机构的具体要求(一)基本要求 *.依法设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具备提供服务所需的场地、人员和运营服务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项目资金不得用于与社会救助综合平台项目无直接关系的人员支出、日常运转支出及其他支出,以及其他政策规定禁止列支的支出。 *.承接服务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详见附件《具体采购需求》。 (二)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采购承接机构在报名机构不少于*家的条件下进行(报名机构少于*家将取消本次公开采购,由我局另行公告),承接机构以评分制的方式选定,由我局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结果如有同分者,优先选择具有相关经验较丰富的机构。若该机构自愿放弃,依综合评分高低依次递补。 三、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须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登记证书副本、履约能力情况、财务状况(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同类项目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协议、评估报告等复印件)、项目服务方案、项目团队配置情况、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附件《具体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四、报名方式 报名机构通过线下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线下送达时间以我局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工作时间:上午*:**-**:**,下午**:**-**:**)。 (二)报名地点: 地址:天河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福利科(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黄埔大道中***-***号恒安大厦*楼***室)。 联系人:吕能;联系电话:***-******** 附件: *.附件*.****年天河区社会救助综合平台试点建设及服务项目采购需求.docx *.附件*.比选评分标准.xlsx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