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拉阿拉善盟民政局组织召开社会组织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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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下午,阿拉善盟民政局组织召开中共阿拉善盟社会组织委员会会议。盟社会组织党委委员和部分盟直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参加此次会议。图片附件会议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讲话精神和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提示等有关文件,通报了中共阿拉善盟社会组织委员会委员,并审议通过《阿拉善盟社会组织党委和社会组织党建办职能职责》和《中共阿拉善盟社会组织委员会委员职责分工》。盟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宋晓家出席会议并讲话。图片附件宋局长强调,首先坚持党建引领,把握社会组织的政治方向。各社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强化党建引领,推动社会组织党建“三纳入”(将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社会组织章程),把牢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政治方向。其次,坚持相融相促,保障社会组织活动开展和作用发挥。强化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制定诚信自律公约,签订社会组织信用承诺书,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第三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坚持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要按照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懂经营、会管理、善协调,热爱党务工作和熟悉群众工作的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要求,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原则上从社会组织负责人中产生,实现社会团体负责人层面有党员的目标。第四加强党员管理。社会组织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办法,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把好入口关,突出政治标准。同时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使党建活动真正开展起来、规范起来、活跃起来。最后会议要求,各个社会组织要迅速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学习深刻领会《决定》对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改革的部署要求,切实把社会组织党员从业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持续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建好管好用好社会组织,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中的正向作用,答好时代课题,扛起社会组织在为民办实事、为民解难题中彰显使命担当。供稿: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科拟稿:胡震宇审核:王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