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潼南潼南区城投能源产业大道站项目补遗(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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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我单位于****年**月**日在潼南区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潼南区城投能源产业大道站项目”作出如下补遗:
*、采购文件包一特定资格要求调整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防爆电气(或加油机)设备销售和安装能力。
*、采购文件中“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以本次补遗发布通知为准,具体详见附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调整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分止。
以上补遗及相关说明,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本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遗内容为准。
附件:《潼南区城投能源产业大道站项目采购合同》采 购 人:重庆市潼******
招标代理机构: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