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平邑县白彦镇中学实验楼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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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白彦镇中学实验楼工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投资约***万元。已完成了招标准备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现拟对该工程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本次招标工程主要内容:土建、安装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工程建设地点:白彦镇初级中学院内。*、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工期日历天数 :***天*、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资金来源:上级专款及镇财政资金。二、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须于****年*月** 日——****年*月**日**:**前到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并进行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办理投标资格预审须出示以下证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存)*、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留存)*、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留存)*、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复印件留存)*、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等其他相关材料 (原件、复印件留存)。*、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外地企业须提供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原件)*、工程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 (原件)**、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原件)**、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临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平邑县白彦镇中学实验楼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及加盖公章。四、本工程招标文件费***元/份,凡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其付出费用不予退回。五、招标日程安排:*、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前,过时不予受理。*、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 日—****年*月*日**:**时,过时不予受理。*、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整*、 答疑时间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开标地址: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联系人:吴经理电话:*********** 招标人:平邑县白彦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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