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中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桶装饮用水更正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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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执行编号: TC***DC*P 首次公示日期: ****年*月**日 更正日期: ****年*月*日 采购人名称: 重庆医科大学 采购人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号 联系人: 刘老师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号*-*(双鱼座A座*楼) 经办人名称: 何倩、张诗靖 联系电话: *********** 更正事项: 一、将第四篇 第一条 第(二)款 第*项 资格性审查表格中检查因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检查内容更正为: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 二、将第四篇 第一条 第(十)款的内容更正为: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得分相同的,按照服务部分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服务部分得分为*分的供应商将不能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三、将第四篇 第二条 磋商报价的评分标准第*条中磋商报价得分的计算公式更正为:供应商报价偏差率为正数时,磋商报价得分=**-偏差率******.*;报价偏差率为负数时,磋商报价得分=**+偏差率******.*。非整数的按插值法计算,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位小数。 详细修改内容详见随本更正公告一并发布的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桶装饮用水)***.******.***定稿更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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