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濉溪县乡镇零工驿站购买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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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乡镇零工驿站购买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编号:AHZP-****-***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乡镇零工驿站购买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濉溪镇濉河路河畔雅苑小区*栋二楼**-*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濉溪县乡镇零工驿站购买服务项目服务范围磋商文件要求全部范围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全部要求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一年。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全部服务标准。[if !supportLists]五、[endif]代理服务收费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和发改价格[****]***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濉溪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濉溪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淮北市濉溪县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
地址:淮北市梅苑路**号金水河畔(北区)***幢***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紫薇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