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全南县教育局家具、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项目(项目编号:GZJD2012-QN-X015)招标文件的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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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南县政府采购办全购字【****】***号批复,赣******受全南县教育局委托,对家具、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项目进行询价。经采购人确认,现对****年*月**日发布的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变更事项一:原采购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打包方式向招标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元),否则投标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者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的*%缴纳后,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采购方根据供货情况是否符合质量、规格等验收标准后七个工作日内再按同比例无息退还。”现变更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打包方式向招标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品目一人民币壹仟元整(¥****.**元),品目二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品目三人民币贰佰伍拾元整(¥***.**),品目四人民币肆佰元整(¥***.**);否则投标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者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的*%缴纳后,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采购方根据供货情况是否符合质量、规格等验收标准后七个工作日内再按同比例无息退还。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