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关于乐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宣传品印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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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我中心受乐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对乐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宣传品印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一、原公开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一) 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二)投标人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三)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四)根据检察部门要求,供应商必须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办理方法请点击下载);(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更改为:(一) 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投标人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三)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四)根据检察部门要求,供应商必须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办理方法请点击下载);(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原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货款。更改为:验收合格后,半年内付清货款。其他事项不变。特此通知。采购人名称:乐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电话:****-******* 传真:****-*******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