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车辆类第四项)第一包(二次)招 标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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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车辆类第四项)第一包(二次)招 标 公 告内蒙古******受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委托,对下述货物及伴随服务需求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NMGSLXFZD-****-****-A**二、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车辆类第四项)第一包(二次)三、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个标包序号标段编号货物名称和数量技术规格预算总价备注*NMGSLXFZD-****-****-A**/*总队级越野指挥车*辆详见采购需求***万元合计***万元投标人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 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一)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二)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若授权代表报名,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投标截止时间: **** 年** 月**日 *:**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六、开标时间: **** 年** 月**日 *:** (北京时间)。七、接收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内蒙古******二楼第一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场地服务费:中标单位需向内蒙古******缴纳场地服务费,收取办法为:①成交金额大于 ****** 元(** 万元)按成交价的*‰收取,成交金额低于 ****** 元(** 万元)按 ***.** 元收取。请按下列信息办理:户 名:内蒙古******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账 号:**********************开户行行号:************场地交易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注: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场地服务费的缴纳。中标人交纳交易服务费的汇款凭证款项用途上必须注明本项目项目编号及标段号,否则后果自负。八、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评审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方式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南路闻都世界城**E座****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号邮政编码:******联 系 人:韩助理联系电话:****-*******内蒙古**********年**月 **日JiaThis Button BEGIN JiaThis Button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