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锦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锦出告字[201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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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号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凌河区南昌路以南、徐州街以东、南阳路以北、厚生街以西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等于**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万元备注: 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商业出让年限**年;套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宗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主体建筑性质:住宅;附属建筑性质:临街门市、地下仓房及停车场、社区物业及市政配套设施用房;社区、物业用房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总停车率不小于**%,地面停车率不高于**%。其他条件:按锦公房[****]**号文件要求,买受人按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配建保障性住房, 建成后无偿归政府所有;土地竞得者除缴纳地价款外,必须按照凌河区房屋拆迁征收办公室与该地块被征收人签订的产权调换安置协议,建设**户****平方米回迁住宅,*户****平方米回迁门市。且竞买人需向凌河区政府缴纳回迁房建设保证金****万元,并在报名时持有相关手续;出让地块内有锅炉房一座,****年*月**日前拆迁完毕。其他按照锦规控[****]**号规划设计条件执行;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锦州市市府路**-*号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锦州市市府东路**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以《竞买资格确认书》为准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锦州市市府东路**号联 系 人:刘主任 牛先生 尤女士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