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州省人民医院金朱医院(一期)、贵州省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边坡支护工程澄清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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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省人民医院金朱医院(一期)、贵州省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边坡支护工程”项目的异议回复各投标人:“贵州省人民医院金朱医院(一期)、贵州省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边坡支护工程”项目针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内容作如下回复:问题*:招标文件第*页***.******.***条款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招标文件第*页***.******.***条款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的时间和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逻辑有疑问。回复:招标文件中列出的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相关条款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问题*:招标文件第*页***.******.***条款投标有效期为:**日(****年**月**日至****年**月**日);招标文件**页***.******.***的投标有效期为**天;有效期应以哪个时间为准?回复:招标文件使用说明第十三条“《房屋市政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规定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日;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规定为准。问题*:招标文件第*页***.******.***条款提供近**年财务报表,是否书写有误,应是“提供****年财务报表”?回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条款有修改;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为准。问题*:招标文件第**页***.******.***条款要求投标人承诺中,第**条“承诺不采用不平衡报价,以无条件服从在中标后至办理竣工结算前对投标文件进行清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清标工作作为招投标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在评标环节进行。招标人应在合理的时间内组织清标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据此对此条的清标时间提出质疑。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贵州省人民医院 ****** ****年*月*日文件预览:澄清答疑.pdf贵州省人民医院金朱医院(一期)、贵州省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边坡支护工程_答疑文件.GZSZBDY贵州省人民医院金朱医院(一期)、贵州省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边坡支护工程_答疑文件_控制价.GZSKZJ招标文件.pdf答疑说明文件.pdf工程量清单.pdf控制价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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