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绍兴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立法调研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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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content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就以下项目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项目名称《绍兴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立法调研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资质要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及竞投文件提交地点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逾期送达作无效处理。允许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材料,材料邮寄至: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树下王路**号)。*、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开标地点: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树下王路**号)。联系人:陈樑,联系方式:****-********。附件:《绍兴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立法调研项目招标须知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