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常德经投集团财资管理信息化项目补充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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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人******受常德市******的委托,对常德经投集团财资管理信息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以下补充:一、原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修改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既可提供缴纳证明也可用承诺书替代)*、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 **日**时**分”。 本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事项不变。三、联系方式招标人:常德市******联系人:杨先生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号联系人:吴淼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