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通化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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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书
合同编号:HY-JLZB-****-***
签订地点:通化市人民医院
签订日期:****年**月**日
通化市人民医院需求的血液透析******以编号HY-JLZB-****-***的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评******为中标供应商。供需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合同标的:采购项目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元)小计金额(元)血液透析机****A/江苏********台***,****,***,***血液滤过机*******/贝朗医疗(苏州)有限公司*台***,******,***金额合计*,***,****.合同价格: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贰万元整,(小写)¥*,***,***元。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
*.*交货地点:通化市人民医院。
*.*交货方式:供方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付款方式
*.*安装调试合格后付货款的**%,尾款**%在设备质保期*年后付清。
*.质保期、质量保证金
*.*合同价款的*%为质量保证金,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满*个月后,无质量问题返还。(不计利息)
*.*质保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争议解决方式:供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通化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书;
*.*中标通知书;
*.*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
*.*供方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
*.*产品样本、样品(样机)、说明书、图纸等有关资料;
*.*采购验收报告单;
*.*合同的其它附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供方三份需方一份,另一份作为需方向通化市财政局提请付款的凭证。
*.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合同修改:除供需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需方:通化市人民医院(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供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签字日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联系人:联系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金程支行帐户名称:帐户名称:******帐号: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