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新建规划支路(金寨路-青龙潭路)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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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新建规划支路(金寨路-青龙潭路)建设工程 原项目编号:****AEEGZ*****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建规划支路(金寨路-青龙潭路)建设工程答疑* 项目编号:****AEEGZ***** 一、提问: *、按招标文件中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第二条:****年*月*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每个得*分,本小项满分* 分。本公司获得的优质工程奖为参建奖项,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参建奖项不予认可。 *、****年*月*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每个得*分,本小项满分*分。我公司的项目是市政道路绿化工程。获得****年度合肥市市政工程“庐州杯”奖称号,请问是否符合要求? 答:认可,但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招标文件 P** 投标人奖项荣誉中“**** 年 * 月 *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可以为 EPC 或EPCO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工程设计类奖项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 * 分,本小项满分 * 分。 提问:请问我公司牵头的投标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的由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年颁发的“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第五届创新奖(给排水工程)”,该奖项作为此项的荣誉加分,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但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其余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招标人:肥******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振宁路肥西农商行**楼 联系人:蒋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号楼*楼 项目联系人:徐元生 电话:****-******** ****年**月**日 第*次办理流程公开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提交节点: ****-**-**交易中心见证办理状态: 通过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 *天*小时**分附件: 答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