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苍南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消纳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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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类型:采购公示二、采购人名称:温州市******三、采购项目名称:****年度苍南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消纳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WGSS-GYJT-X-*******五、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六、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捌佰叁拾壹万元整(¥*******.**)七、采购项目概况:****年度苍南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消纳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八、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九、申请理由:本项目于****年**月**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温州国企采购平台等信息媒体上发布了采购公告以及征求意见公示,在公示期内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期内,没有供应商提出疑义。****年**月**日**时**分在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号评标室举行评标大会,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决议,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本项目废标。本项目又于****年**月**日第二次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温州国企采购平台等信息媒体上发布了采购公告以及征求意见公示,在公示期内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期内,仍然没有供应商提出疑义。****年**月**日**时**分在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号评标室举行评标大会,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只有******一家投标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决议,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本项目废标。鉴于本项目两次废标,根据采购计划,项目采购已严重滞后,为确保苍南县污水处理厂能够正常有序运营以及项目的顺利开展,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国企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四)公开招标中仅有唯一供应商满足采购需求的。”的规定,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形。故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进行采购。十、拟定供应商:*.拟定供应商名称:*******.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二十一路***号十一、公示期限:*个工作日十二、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十三、联系方式:*.采购人:温州市******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工业园区涌金路*号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方式:************.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温州市**********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