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龙华镇燕坝巴渝新居工程综合楼装饰工程施工单位(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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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根据江津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对江津区龙华镇燕坝巴渝新居工程综合楼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实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 名称及内容项目所在地投标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履约保证金江津区龙华镇燕坝巴渝新居工程综合楼装饰工程施工单位(第二次)龙华镇燕坝村白龙门***.******.***中标价的**%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具备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交原件审查),市外企业需提供入渝备案登记手续。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发布时间:****年*月**日。(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及全部相关资料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江津区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如不能正常下载,请匿名与交易中心联系(***-********)。(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四)投标地点:区交易中心开标室。(五)现场报名、递交标书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六)现场报名、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七)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八)开标地点:区交易中心开标室。五、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通过电汇、汇票、转账等方式缴纳,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不得使用现金进账。(二)投标保证金账户(以下任意银行均可)*、收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开户行及账号(*)农行江津支行营业部帐号:**-***************(*)重庆江津石银村镇银行帐号:*********************、请在空白处注明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号:*******和项目名称(可以简称)。(三)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前(以银行日戳为准),并于****年*月*日**时前将银行回单和投标人开户许可证送达或电邮(******)至区交易中心财务科进行确认(确认电话***-********),投标时提交银行回单原件进行核对。(四)投标人应准确计算资金在途时间,如因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帐和未及时办理确认手续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超过递交标书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未办理保证金确认手续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区交易中心恕不接受。(二)标书费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交纳。未交纳标书费的,其投标无效。(三)投标单位应自行踏勘现场。投标单位自身应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单位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四)质疑:递交书面质疑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前。投标人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后 * 个工作日内与交易中心联系。采购人依法组织回复,并及时向交易中心反馈回复情况。相关格式请在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 (五)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钟明利 石颖邮 编:******。电 话:(***)********、********。传 真:(***)********、********。地 址:江津区几江街道塔坪路***号(江津区祥瑞步行街中段津华大厦二楼)。(二)采购人: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李廷贵(***********)。邮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