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新[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公开招标][施工]清河门区采沉安置小区(一期)工程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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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清河门区采沉安置小区(一期)工程已经由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备案。招标人为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清河门区采沉安置小区(一期)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 *.工程规模:该项目为清河门区采沉安置小区(一期)工程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换热站及门卫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容积率 *.**,建筑基底面积 ****.***平方米住宅建筑密度**.**%,绿地面积****.**平方米,绿地率**.**%,道路广场面积*****.***平方米,围墙***米,地上停车位 ***个。共新建住宅楼**栋,住宅户数 *** 户,总居住人数 ****人,户型建筑面积从**-**平方米不等,住宅套均面积 **.**平方米/套。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等。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A**********************清河门区采沉安置小区(一期)工程项目-施工清河门区采沉安置小区(一期)工程项目位于阜新市清河门区主城区内,四至:政通路以南,进贤路以北,清远街以东,清兴街******,拟对其收购后,建设清河门区采沉安置小区(一期)工程项目,用于安置 ****年采煤沉陷区拆迁居民。***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它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四、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现场投标地点: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至**:**,下午**:**至**:***.领取地点:请到阜新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上发布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地址:邮编:邮编:联系人:王淑云联系人:齐璇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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