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北京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一期)项目市级监控中心显示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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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对“北京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一期)项目-市级监控中心显示系统”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编号:****STC******. 资金来源: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 采购用途:自用*. 招标内容和数量:采购明细 采购预算 (万元) 控制金额 (万元) 建设周期 实施地点 技术规格及数量市级监控中心显示系统 ****.** ***.** 合同签订后**天内 采购人指定地点 大屏幕系统等投标人必须对本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项目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如提供代理产品,须提供显示系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原装进口产品;*)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及服务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包括:i. 与供******;ii. ******(******;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及相对控股;绝对控股是指持股比例超过**%,相对控股是指持股比例处于前三名);iii. ************(包括绝对控股及相对控股;绝对控股是指持股比例超过**%,相对控股是指持股比例处于前三名);iv. ******的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招标文件售价: ***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至**:**(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需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地点:北京海淀区海淀大街*号中钢国际广场*********.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开标地点:中钢国际广场**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号)。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开标地点。**.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于****年*月*日前以传真形式发给招标代理机构,并将需澄清问题电子文档发送至gengjd@sinosteel.com。 **. 本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分***分,其中包括商务部分**分,技术部分**分,投标报价**分。**.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处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号采购人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号中钢国际广场**层邮 编:******联 系 人:耿纪东、宫经娜联 系 电 话:***-********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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