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核心区母港一期配套工程(监理)-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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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核心区母港一期配套工程(监理)
补充通知(三)招标编号:E******************* 各投标人:
现就对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核心区母港一期配套工程(监理)有关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招标文件中监理资质要求统一为: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同时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甲级或水运工程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和丙级或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②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统一更改为:****年*月**日上午*:**分(北京时间)。
三、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招标人:连******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年*月**日效果html开始分享到 效果html结束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福州港航国际物流中心项目(投资建设及招商运营一体化)-变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