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江西省广丰县信达阳光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广丰县丰溪路综合改造项目雨水管、污水管采购项目的(项目编号Gfxdhw-2012-035)公开招标的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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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县信达******受广丰县丰溪路综合改造项目指挥部委托,根据广丰县采购办的批复,对广丰县丰溪路综合改造项目雨水管、污水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fxdhw-****-***)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预算约人民币约***万元。广丰县信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和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欢迎具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变更如下:一、招标项目编号:Gfxdhw-****-***二、招标项目内容:广丰县丰溪路综合改造项目雨水管、污水管采购项目。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四、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工休日、节假日除外),持相关证件(书)按要求报名,逾期将不接受报名。五、报名条件:凡报名参加本次项目的资格预审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A、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相关规定要求。B、必须是具备相关资质证明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在中国国内注册具备满足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加工设备、化验、检试设备等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的国内制造商。C、企业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D、******与母公司有关联的独立法人,只允许一个独立法人参加投标,并要求制造商直接投标。E、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报名须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证或法人授权代理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主要外购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具有与其生产的产品相应的资质)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开标时带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中标后核查:采购人将根据实际需要派员核查,如发现中标候选人有虚假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七、有关费用:A、具备报名资格的投标人需先向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缴交投标综合服务费人民币贰佰元整,再到广丰县信达******购买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售后不退)。B、投标人必须在****年**月**日**时前,向招标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收款单位:广丰县财政局,开户行:广丰县邮政储蓄银行;账号:******************),否则递交投标文件无效。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招标结束后*天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保证金在签订中标合同后*天无息退还。八、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和地点:****年**月**日**时**分前递交至江西省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开标时间、地点:****年**月**日**时**分。江西省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报名地点、联络方式:广丰县信达******(广丰县芦林大道**号)联系人:叶小姐 电话:****-*******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