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送达公告(佛山市杰之晟家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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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于****年*月**日依法向你单位作出《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请你单位退回应承担的李志伟工伤保险待遇共计******.**元。因我局现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且其他方式不能送达,故我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日即视为送达。内容如下: 你单位职工李志伟于****年**月*日发生工伤事故,****年*月*日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李志伟受伤属工伤。由于你单位未为伤者参加工伤保险,经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由你单位支付伤者的工伤保险待遇(佛禅劳人仲案字〔****〕****号),根据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粤****执*****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表明李志伟仍未能获得你单位应依法向李志伟支付的相应工伤保险待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根据李志伟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已支付应由你单位支付李志伟的工伤保险待遇******.**元。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追偿决定书》之日起的** 日内将以上费用******.**元存入我局下述指定账户,并将还款存根联(回执)原件交至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稽核股。逾期不偿还的,我局将依法向你单位追偿,届时因追偿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及逾期偿还的利息等由你单位承担。 如不服本决定书,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受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惠景三街**号禅城区司法局一楼大厅行政复议受理岗,电话:****-********转*,邮编:******)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依法向佛山顺德区人民法院(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南路*号,电话:****-********,邮编:******)提起行政诉讼。 接收退还工伤医疗费用的账户: 户名: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账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佛山分行 我局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区政府通济大院***室,邮政编码:****** 联系人:叶先生,电话:****-******** 以上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日即视为送达。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年*月**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