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防城港市东湾大道工程No.3、No.4标段项目(GXYLG20122004-S)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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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名称:防城港市东湾大道工程No.*、No.*标段项目二、招标范围:道路工程(不含水稳层和面层)、桥梁工程(两座,其中一座单跨最大跨度为***米)、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的照明工程和道路部分的照明工程的预埋。图纸内绿化、水稳层、面层、标志标线、道路部分的照明工程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五、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超亮 联系电话:****-******* 传真:****-*******六、中标结果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共*个工作日)七、中标结果: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壮族******投标报价:伍亿肆仟柒佰玖拾壹万伍仟捌佰叁拾元叁角壹分(¥*********.**)注册建造师:马文安(注册编号:桂************)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投标报价:伍亿肆仟捌佰壹拾万零叁仟叁佰贰拾元叁角贰分(¥*********.**)注册建造师:彭强(注册编号:鄂************)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投标报价:伍亿肆仟柒佰伍拾捌万陆仟叁佰肆拾伍元陆角伍分(¥*********.**)注册建造师:魏本元(注册编号:陕************)八、说明:*、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防城港市有关主管部门投诉。*、质疑电话:****-*******传真: ****-********、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⑴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⑵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⑶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⑷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⑸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被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招标人:防城港市******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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