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遵义市高新快线(汇川段)和长沙东路还房工程(第一标段)监理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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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遵义市高新快线(汇川段)和长沙东路还房工程(第一标段)监理招标招 标 人遵义市汇川区******代理******贵州分公司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城上城六楼)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 商务分**总分**.*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朱敏 报价:*******元 类似业绩名称:第二中标候选人******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 商务分**总分**.*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郑文东 报价:*******元 类似业绩名称第三中标候选******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 商务分**总分**.*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杨光军 报价:*******元 类似业绩名称:公 示 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