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洪涝、地质灾害救灾补助)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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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洪涝、地质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宁财建指〔****〕**号),现下达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万元(其中长桥*万元、双溪*万元、屏城*万元、岭下*万元、路下*万元、棠口*万元、甘棠*万元、熙岭*万元、代溪*万元、古峰*万元、寿山*万元),统筹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款列“*******-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