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认定为工伤人员公示(南人社工认公示〔2024〕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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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正文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认定为工伤人员公示(南人社工认公示〔****〕**号)****年**月**日 **:**:**信息来源: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陈永平、代宗禄等*人拟认定为工伤,现予公示。 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日内向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受理部门: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 受理电话:****-******* 通信地址:南溪区德公路**号 邮政编码:****** 附件: 拟认定为工伤人员花名册(****年第**批) 序号 职工姓名 性别 工伤认定申请人 用人单位名称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发生地点 拟认定工伤意见 适用法律依据 * 陈永平 男 ****** ****** ****年*月**日 宜宾市南溪区白酒中心项目(一期)*#楼楼梯间 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代宗禄 男 宜宾南溪****** 宜宾南溪****** ****年*月**日 宜宾市南溪区正信路四段车辆加水点 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姜继军 男 四****** 四****** ****年*月**日 宜宾市南溪区碧湖大院项目工地**#楼地下室 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李仲华 男 ****** ****** ****年*月*日 宜宾市南溪区白酒中心项目(一期)*#楼二楼厕所 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吴兴林 男 吴兴林 宜宾市南****** ****年**月*日 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龙山社区大坪乡木材加工厂 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张家洪 男 四川省宜****** 四川省宜****** ****年*月**日 四川省宜******储酒罐区外围 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周 涛 男 周 涛 ****** ****年**月**日 宜宾市南溪区******场地 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我来完善标题*:姓名*:联系电话*:性别:男 女职业: 地址: 邮编: 电子邮件:完善内容*:类型: 投诉 求助 建议 意见 惠民帮助 举报 咨询 其他 是否公开: 是 否 验证码:图片附件相关新闻****年不动产遗失补证登记公告(编号:***)****-**-******年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公告(编号:***)****-**-**宜宾南溪**********年渗滤液转运项目流标公告&n...****-**-******年*月*日南溪新闻****-**-******年*月*日南溪新闻****-**-**上一篇:没有了下一篇:宜宾******百合村养猪场合作经营招商结果公示网友评论 已有 * 条评论,待审核*条,查看更多评论»评论内容:验证码:图片附件【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