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昌吉市老旧小区(昌吉市阳光小区)改善工程项目(第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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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老旧小区(昌吉市阳光小区)改善工程项目,已经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市发改投资(****)***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一、工程概况*、招标人: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建设地址:昌吉市阳光小区。*、项目规模:阳光小区改造工程面积*****㎡,第一标段:阳光小区景观改造面积*****㎡,第二标段:阳光小区地下管网改造总长度****.*m。*、工程投资额:总投资额***.**万元,其中:第一标段***.**万元,第二标段***.*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工期要求:计划****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总工期天**(日历日)。*、本工程施工招标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阳光小区景观改造工程,第二标段:阳光小区地下管网改造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DB**/T***-****《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Z*-****《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招标范围:施工:第一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园林绿化改造工程施工,第二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施工。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施工投标申请人:第一标段应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项目经理资格;第二标段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在七家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七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施工质量事故;没有因违法被有关部门给与任何形式的处罚。*、施工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日期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类似工程业绩、****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的证明、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名单和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上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备查,资料不齐全,不予接受投标报名。三、评标办法:施工:采用新建建(****)**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四、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报名。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截止后五日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新疆************(昌吉市北京南路**号,昌吉市工商局五楼)购买招标文件。联系方式招标人: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联系人及电话:张运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昌吉市北京南路**号,昌吉市工商局五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婷婷 ****-*******监督电话:****-*******(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昌吉市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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