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凤阳县2023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门台镇农村居住小区改造项目(一期)(重新招标)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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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信息 凤阳县****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门台镇农村居住小区改造项目(一期)(重新招标)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凤阳县****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门台镇农村居住小区改造项目(一期)(重新招标)(项目编号:czfygc******-***)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更正为: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本次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名称:凤阳县******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西华路与惠政路交叉口明中都文化旅游商业街c**-*幢***号
联系人:王学柱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安徽省凤阳县新城区凤凰熙岸***号
联系人:张劲
联系方式:***************年**月**日办理流程公开提交申请提交人:凤阳县******办理状态:业务提交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秒服务系统办理状态:通过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秒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秒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附件:视频: